高职院校;非遗工作室;师资队伍

高职院校非遗工作室师资队伍建设模式探索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中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开展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教育。高职院校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的重要载体,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过程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本文以黑龙江旅游职业技术学院为例,针对高职院校非遗文化师资队伍建设的具体问题,探索如何以非遗工作室为引领,打造高水平结构化双师型师资队伍,强化社会服务引领作用,促进地域非遗文化与研学旅行融合发展,搭建传承人、专业教师和学生交流区域非遗技艺平台,探索出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高职院校实践中传承、创新发展的新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