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事调解协议执行力研究——兼论商事调解协议性质 商事调解协议是双方当事人在中立第三方的主持下就纠纷解决达成的合意,是一种自治型纠纷解决方式。关于商事调解协议的性质,不管是“合同说”还是“裁决同质说”“证据材料说”都存在研究视角受限,无法正确界定调解协议的性质。商事调解兼具契约和司法的双重属性,其协议的性质应当介于合同和裁决之间。基于此性质,商事调解协议本身具备一定的执行力,其正当性基础来源于当事人意思合意的内因和程序正义主义的外因。 魅力中国 2026年08月25日 0 点赞 0 评论 19 浏览